“这几条公务加油卡加油记录很奇怪,1月8日、9日,9月21日、22日,10月28日、29日……每次都会连续两天加油?”近期,宁波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在对被监督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时,一辆购买使用不久的公务用车短时间内多次密集加油的记录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
带着疑问,检查组对加油记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判,发现该车实际油耗高出同类型车辆平均油耗2倍多,而且公务加油卡消费记录呈整数金额与非整数金额交替分布,其中很有可能藏有猫腻。
为了将疑点摸透,检查组随即兵分两路展开调查。
一组人员赴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调取该车行车轨迹,通过对近9万条行车记录、出车记录与公务加油卡使用记录的大数据比对,发现该车多次连续两天加油时并未有长途出差任务,而且还存在车辆实际未到加油站而有加油记录的情况。
与此同时,在与该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的另一组人员了解到,2020年11月前该单位公务加油卡由驾驶员直接保管,单位对加油情况只是定期询问一下。
掌握到上述信息后,检查组将目光锁定在该单位临聘驾驶员张某身上。
“你驾驶的这辆新公车实际油耗超出综合油耗2倍多,请解释一下?”检查组人员问张某。
“我身体比较胖很怕热,之前停车时也一直开着空调,油耗就会高一些,这个我现在已经改正了。”
“出现过多次连续两天加油的记录,比如2020年9月21日、22日连续两天加油,这是什么情况?”检查组问题逐渐深入。
“我记得2020年9月份有任务到上海出长途,所以来去的路上都加过油。”
“但是2020年9月21日这辆公车去过上海当天就返回了。”检查组向张某出示了行车轨迹记录。
“这个可能是我记错了,我一下子也想不起来具体情况。”张某支支吾吾地回答。
“我们调查到,9月22日,这辆公车根本未到加油站,怎么会有加油记录呢?”检查组乘势追问。
面对互相印证的确凿证据,张某只好一五一十地交代了相关情况。原来在保管公务加油卡期间,张某见少有人过问,久而久之就动起了“揩油”的歪心思。
经查,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间,张某先后18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购买香烟,共计人民币5113元。最终,张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退缴全部涉案资金,4名责任人受到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问责处理。
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宁波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扛起主体责任,全面查摆漏洞,同时还将该案情通报其他被监督单位,推动对照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宁波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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