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抓作风建设、与不正之风作斗争贯穿党的百年历程。
吉林省纪委监委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全省“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更加有力有效纠“四风”、树新风,既从严监督执纪,又认真查找制度短板、督促健全完善,防止作风建设成为起起落落、反弹回潮的“抛物线”,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重大战略成果,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落实责任,持续保持抓常抓长态势
抓作风建设要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吉林省委对此高度重视,及时修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把2021年确定为“作风建设年”,重点整治“庸、散、怕、浮、奢”作风问题,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
“解决吉林振兴、东北振兴问题,重点还是要解决作风问题。”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围绕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该省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制定作风建设调研监督和检查督导方案,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80件、处理346人,党纪政务处分280人。
为使作风建设“抓常抓长”,吉林省纪委监委坚持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一以贯之,持续发力、一抓到底。一方面,坚持用制度管作风。印发《以省委“作风建设年”为契机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具体安排》,围绕6个方面制定了18条工作举措,对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作出全面部署。另一方面,把精文减会作为作风建设的一个突破口,在省级层面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精文减会监督调研报告,在省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推动省委省政府对开会发文套路化、形式化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将这项工作纳入省委巡视内容,督促各级增强办文办会实际效果。同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查处纠治力度,持续释放寸步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28件,处理757人,党纪政务处分623人。
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急难愁盼问题
抓作风建设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突出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吉林省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督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部署,紧密结合吉林实际,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带来的公平正义。吉林省纪委监委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医疗卫生行业骗保、残联系统惠民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把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供热领域违规决策、利用项目谋取私利、失职失责等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让群众家里暖起来、心头热起来。
在查办吉林省残联原副理事长韩俊华案件时,办案人员发现残联系统存在较大监管漏洞和廉洁风险,一些腐败分子在医疗器械采购、残疾儿童康复等方面巧立名目、大肆敛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为此,吉林省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残联系统腐败案件的同时,通过下发建议书、开展监督调研、形成专题报告等方式,推动残联系统开展专项整治。“省残联在落实整改举措的同时,对整个系统进行‘回头看’,一方面要建章立制,一方面要深挖案件,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吉林省委主要领导对此提出要求。
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吉林省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机制,坚持突出“一个重点”、对接“三个环节”、做到“四个跟进”,推动教育整顿做深做实。截至目前,共受理政法系统问题线索4283件,立案1198人,留置61人,已对220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人主动投案。
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当前监督工作的重点。吉林省纪委监委把加强过渡期监督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聚焦主体责任落实、“四个不摘”等重点任务,严肃查处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时,抓住优化营商环境这个东北振兴、吉林发展的关键,针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加强对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抽查,采取“五个一批”措施,即“帮扶一批企业、发现一批典型问题、查处一批违纪违法问题、问责一批失职失责干部、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贯通协同,形成系统集成工作格局
抓作风建设要体现系统思维。吉林省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健全体系、综合施治,协调各方、形成合力,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腐败统筹起来,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坚持责任主体共同抓,吉林省纪委监委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了常态化开展新任职和交流任职省管干部勤政廉政集体谈话机制,由省委书记每年开展1次谈话,省纪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每季度集中谈话1次,教育引导干部弘扬新风、严格自律。同时,加强对下指导督导,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做好问题查处、重点推动、专项治理等工作,精准有效推进作风建设。
为整合作风建设监督力量,吉林省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1+1”机制、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1+N”机制,以及巡视机构和相关部门(单位)“1+X”机制,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在此基础上,探索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抓党风政风及监督工作,对全年作风监督工作作出整体安排,各监督检查室分工负责、细化措施,其他综合保障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整合作风监督力量。
实践表明,以案促改促治不仅要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四风”问题也应纳入其中。吉林省纪委监委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督促发案单位和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优化治理。2020年,围绕评比达标表彰、公务用车管理、津补贴发放等,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规定8项。着眼解决“四风”隐形变异、发现难纠治难等问题,重点抓好“三规一册”,即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津补贴等具体规定,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规则,汇编纠治“四风”百问百答小册子,推动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