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深化社属企业改革,强化基层供销社建设,健全完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近日,天津市委第七巡视组向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反馈巡视意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此前,天津市委第七巡视组进驻市供销合作总社,10个涉农区派出巡察组进驻各区供销社党组织,上下联动同步开展巡视巡察,巡视巡察互相借力、优势互补,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和治理。
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同步进行巡视巡察是天津专项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的具体举措之一。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涉农服务、土地出租、融资担保等环节,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促进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和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天津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派驻、区“三级责任体系”,拧紧责任链条,形成市区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格局。制定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方案,聚焦管党治党不力和不担当不作为,内部管理混乱和监管缺失,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社有资产流失,窝案串案等方面,明确10项重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供销合作社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重拳出击坚决惩治。集中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日常监督、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供销合作社系统问题线索全面排查,多途径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管理台账,切实摸清底数。
聚焦供销系统行业特点、廉政风险和薄弱环节,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2021年8月,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副书记、理事会主任曹殿卿和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常委、理事会副主任霍永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1年4月,西青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张玉杰接受审查调查……“自专项整治启动以来,已立案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5人被采取留置措施,移送检察机关2人。”天津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据介绍,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扫描供销社历史沿革、发展现状、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和日常监督等情况,深入了解市、区两级供销合作社政治生态,不断深化对突出问题的精准把握。市纪委监委指导推动各涉农区纪委监委和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对市、区两级供销合作社政治生态进行“画像”,协调市审计局对市供销社及其直属企业进行资产负债损益专项审计,多渠道、多角度“体检”,形成专题报告11篇,共梳理出全市供销系统在全面从严治党、体制机制建设、落实主责主业、干部队伍建设、历史债务化解等5个方面15项突出问题,明确了整治方向。
武清区纪委监委对分管区领导、社班子成员、基层社和社属企业干部职工等40余人“一对一”访谈,对174人开展问卷调查,全面掌握政治生态等情况。“在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及下属单位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存在如下问题……”北辰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向区供销社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指出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深入分析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特点和规律,天津市纪委监委结合巡视巡察反馈和专项整治发现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深层次问题,既彻查案件,又倒查“两个责任”,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我们坚持系统观念,提升整治综合效果,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把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使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与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有机统一。”天津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