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解决损害民生利益问题,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工作方向。
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难点,做好乡村发展的“导航仪”。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在完成脱贫攻坚后实行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是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筑牢返贫底线,因此国家战略不同,我们面对的发展形势和任务目标也发生了变化,其要着重解决的主要矛盾也要因势利导,调整方向。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兼顾,分门别类抓重点,聚焦重点抓落实,对在具体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避免假借乡村振兴而盲目上马一些“短期工程”,“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切实切断不思进取、不担当、不作为等错误政绩观;同时采取高效有力的措施纠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想干”、“不会干”和“盲目干”问题,严肃查处在乡村振兴基础领域中克扣截留扶贫资金,惠民基础建设项目建设弄虚作假和违规占有、更改、处置集体土地、资金、资源等问题,聚焦乡村环境、农村改厕、垃圾处理等涉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领域,集中力量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聚焦人民群众利益的核心点,当好人民群众的“发声器”。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已经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不再是 “有没有”而是需要“好不好”。面对这一变化,我们的各部门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化。“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民生无小事,落实落细是心声。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定位民生呼声。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纠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保障各级政府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真正落到人民群众手中;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于日常工作中出现窗口单位出工不出力、民生热线成于表象、民生工程建而不用等背后的腐败、责任、作风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杜绝损害民生利益问题的发生。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纪检监察机关要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盼,要真联系,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杜绝形式主义,真正走进群众,深入群众,凡是与群众利益有关的都要密切关注,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都要有求必应,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都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