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何美宗车上找到的加油卡副卡一张,我先做好登记。”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环卫站原站长何美宗案进行审查调查期间,外调组同事说的这句话让我产生了疑惑:“什么加油卡?是他个人的还是单位的?”
“这是长洲区环卫站的加油副卡,这张卡从2019年1月到2020年3月使用了8万多积分用于加油。”赶去加油站后,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情况。
“按理加油副卡是工作用车的司机保管,方便日常加油的,何美宗作为一名负责人为什么也有一张副卡?积分又是怎么回事?”我们拿着流水单仔细查看。
“你看,大多数加油使用的积分都是两三百分,为啥这里相隔不长有两笔三万左右积分被扣除。”我们判断,已被留置的何美宗还涉及了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在把了解到的情况与内审组的同事沟通后,他们立即再找何美宗进行询问。
“除了收受好处费,在加油卡管理上你还有什么需要交代的吗?”
何美宗支支吾吾了一段时间后,说:“也就用了点积分、卖了点积分。”
“什么积分?怎么用?卖给谁?”在审查调查人员的追问下,何美宗如实交代了加油卡积分背后的猫腻。原来,2018年11月,长洲区环卫站开设了单位油卡账户,油卡包含主卡1张、副卡51张,加油卡加油时会以返还积分形式予以优惠,返还的每一积分等于现金一元使用,可用于加油。
“有一次用加油卡直接给自己的车加油,财务发现了叫我退还。但后来我看积分没人留意也没有人用,我就用积分给自己的车加油了……卡里有11万多的积分,自己用没那么快用完,就想套些现金出来,还借给做工程运输的老友用。他分两次加了差不多6万的积分,给了我5万块钱。”
随即,我们找到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何美宗说他也要一张副卡拿来备用,他是领导,我也没敢多问用来干什么。”长洲环卫站财务说,自己平时很少留意积分情况,认为不会有人用,到发现积分都不见的时候,才把积分圈回主账户,但对于少了的积分也没有过问。
“一般我们都是把积分归放在主卡账户上,他有几次来和我们说把积分圈放在其中一张副卡上,我们就照做了。”加油站工作人员说。
经查,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间,何美宗利用担任梧州市长洲区环卫站站长的职务便利,先后4次指使加油站员工将其单位的油卡主卡账户的加油积分113158.11分、约合人民币11万元分配到其使用的加油卡副卡上。至案发时,该副卡所分配积分以被何美宗使用八万多分。
2021年3月,长洲区人民法院作出宣判:被告人何美宗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三十五万元。我们组织环卫站的相关人员旁听庭审,并下发监察建议,要求该站进一步规范加油卡使用,加强对环卫工作用车使用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