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利用自己分管渣土运输的职务便利赚‘外快’,忘记了党员干部身份,背离了初心使命……”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纪委监委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偏航》在当地播出,片中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郁琦对自己违纪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事情还要从梁溪区纪委监委收到的一封反映渣土运输执法问题的举报信说起。举报信中提到:在梁溪区,渣土运输车身上只要张贴了某工程建设公司的标识,便能畅通无阻,否则就会因为抛洒滴漏、运输路线未审批等问题被城管部门查扣车辆并处罚。
“如果举报内容属实,很有可能存在主管部门利用职权给部分运输车辆‘保驾护航’的问题,必须尽快查清事实。”梁溪区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兵分两路查办问题线索,一路选取区内几家工程建设公司了解情况,一路找郁琦本人谈话核实。
“我们接到群众反映,只要是某工程建设公司的渣土运输车就不会被城管部门查扣,你和这家公司熟悉吗?”
“我知道这家公司,在工作中接触过,但是他们如果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城管部门发现肯定会处罚的。”郁琦一口咬定没有包庇行为。
另一路调查人员在走访该区一些工程建设公司时却有了收获,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多家公司负责人道出实情并提供了相关记录:“只要挂了那个公司的牌子,我们运渣土的时候就不用去城管部门审批线路,运输过程中也不会因为抛洒滴漏等问题被城管部门处罚,当然我们也会对郁琦‘表示感谢’。”
面对调查组摆出的确凿证据,郁琦自知无法隐瞒,如实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
原来,郁琦自被提拔为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后,主要分管辖区建筑工地工程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运作以及违章查处的执法工作。他没有把精力放在提升工作能力上,反而热衷于结交一些工程老板,常年流连于赌桌和KTV。于是,他从起初的被动接受一些管理服务对象送来的礼品礼金慢慢发展到通过帮助管理服务对象减免或逃避处罚收受贿赂,最后索性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做起了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生意”。最终,郁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梁溪区纪委监委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在全区城管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同时督促区城管局针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特点规律完善内控体系,减少监管盲区和权力寻租设租空间,从制度层面最大程度消除廉政风险,堵塞执法漏洞。(通讯员 宣婧蓉)
中国廉政教育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