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符合标准,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三账相符……”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巡察整改督查组到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检查储备粮轮换整改情况,发现程序合规、账实相符,整改成效显著。
去年底,石林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发改局等单位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并对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开展延伸巡察。
“入库水分11.9%,出库水分12%。”巡察组进驻不久,工作人员发现两张蹊跷的质检单,2018年该公司收购的一批小麦,储存三年后水分不降反升,异常“涨水”,背后可能有问题。经巡察组综合研判,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处理,随即,该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到小麦存储仓库实地查看,检查仓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仓库通风、密封、吸潮各项设施设备均符合要求。另一组调取该批小麦出、入库的会议记录、账务资料,以及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细心的调查人员发现,在一份不起眼的会议记录中,该批小麦的入库水分为13.1%,与检测标准机构出具的11.9%的数值相去甚远,调查组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
“北大村2号仓库2018年轮入小麦160万千克,入库时水分为11.9%,2021年轮出时水分为12%,入库水分低于出库水分,请你说说是什么情况。”调查组开门见山。
“2018年入库送检时,样品包装气密性不佳,待检时间较长,水分蒸发,导致检验结果水分偏低,仅为11.9%。2021年出库送检时恰逢雨季,小麦具有较强的吸湿性,导致检验水分偏高,从而造成粮食保管三年,出库水分比入库水分高的反常规现象。”面对调查组的谈话,该公司原董事长兼经理李某某早有准备,对答如流。
“那为什么会议记录上的水分为13.1%,与检测中心数据不一致?请你解释一下。”调查组把相关材料往桌子上一放,李某某一下慌了神。
面对证据,李某某自知无法抵赖,只好如实交代了问题。原来,2018年由于本地收不到小麦,粮油公司只好到外县收购。附近县区可供选择的小麦也不多,大部分水分含量都在13%左右,超过国家规定的小麦入库水分不得高于12.5%的标准。眼看着四个月的轮空期即将到期,如果还没有新小麦入库,公司将承担相关责任。为了逃避粮仓轮空责任,粮油公司在扦样时减半取样,拖延送检时间,导致检测数据不准确,再以问题数据为依据,将小麦入库。调查还发现,由于入库水分超标,导致轮出时超出定额内损耗8040千克,造成损失21064.8元。粮油公司在上报储备粮轮换价差收益时,将本该由公司自行承担的超定额损耗纳入财政核销,造成国有资金损失。
事实查清后,石林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经理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发改局相关责任人、责任科室受到谈话提醒、诫勉问责。
针对发现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举一反三,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县发改局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与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制定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原粮储备管理办法、储备粮轮换竞价交易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通讯员 黄俊 周恒)
中国廉政教育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