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己不符合条件,却伪造身份并领取补助,实在不应该……”日前,在江苏省盱眙县河桥镇河桥社区召开的处分送达会议上,“两委”委员杨波向群众代表诚恳道歉。
此前,盱眙县纪委监委通过专项监督模型数据比对,发现一条异常信息:河桥镇大港村原残疾人专职委员杨波并不在全县残疾人名单中。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必须由本村残疾人担任。
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经过研判,决定开展调查。工作人员首先前往县残联和县财政局,从近年来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助发放记录中找到了杨波的身份证号码、社保卡号、发放金额和时间等关键信息。经过数据核对,此“残疾人”杨波的基本信息与村报账员杨波一模一样。
初步掌握情况后,调查组找到杨波进行谈话:“大港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是谁负责的?你是否参与过?”
“根据要求,这项工作一直由本村肢体四级残疾人李某某负责,我个人没有参与过。”杨波矢口否认。
“2019至2021年期间,李某某的专职委员工作补助为什么打到你的个人社保卡上?”
“当时,李某某的社保卡丢了但没有及时补办。为了不影响发放补助,我和他商量后就先变更成我的卡号并上报,等补助发下来后我再从卡里取给他。”杨波语气十分淡定。
但当调查组找到李某某后,发现事情并不如杨波所说。因为年龄和身体原因,李某某在2019年之后就不再担任专职委员,更没有从杨波处领取任何工作补助。
“李某某早就不干专职委员了,也没有从你这里领取过补助。”在收集更多证据后,调查组第二次找到杨波。
面对工作人员的质问,杨波无法自圆其说,低下了头。原来,在李某某申请辞职后,杨波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履行规定程序;反而利用工作便利,直接将专职委员调整成自己并上报相关信息。为通过审核,杨波一边在表格上把自己虚构成“残疾人”,一边找到镇残联专职委员等人给予“关心照顾”。就这样,杨波“摇身一变”成为大港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并按年领取工作补助。
最终,杨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冒领的补助全部退缴。针对案件暴露问题,盱眙县纪委监委联合职能部门,聚焦困难残疾人补贴资金、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重要环节,开展扶残助残领域专项监督。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12人,推动精准发放民生资金3000余万元。(通讯员 王小龙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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