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场测量确认,水塘面积为832.29平方米,约合1.25亩。”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专业测量人员将测绘结果告知该市贵池区纪委监委核查组,2.4亩水塘“缩水”近半的举报得以印证。
此前,贵池区纪委监委收到马衙街道村民“村组水塘面积离奇变小,影响农田灌溉,怀疑存在腐败问题”的实名举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区纪委监委决定按程序由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成立核查组进行提级核查。
核查人员通过外围走访了解到,2011年前后,因修路需将原有水塘填埋为路基,为确保灌溉水源充足,峡山社区决定重新征地2.4亩开挖新的水塘。
“征地2.4亩最终水塘面积却只有1.25亩。”在实地勘察后,核查人员直奔峡山社区调阅相关财务凭证。
“这张领条怎么回事?”在调阅中,核查组人员发现一张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的领条,金额为92400元,事由即为峡山社区新建组挖塘征地款。工作人员找到经办人社区原文书兼会计赵某。
“应该就是新建组原组长方某一次性领取的2.4亩征地款和开挖水塘的施工款。具体用途你们可以找负责审批的社区原主任吴某和领款人方某核实。”赵某解释说。
在随后的核查中,工作人员发现,赵某、吴某、方某对征地2.4亩开挖新水塘比较确定,但对实际开挖面积却刻意回避。核查组再次找到方某询问。
“征地2.4亩建新水塘,你实际挖了多少亩?”
“这个……除去新水塘四周拦水坡埂面积,实际开挖应该是不足2亩。”
“到底是多少亩?”
“1亩多一点……”在工作人员的持续追问下,方某吞吞吐吐地说出了实情。
原来,方某在组织施工人员开挖新水塘时,为了多“挣”钱,便以开挖出的泥土稀松无法装车运离为由,私自停止施工,社区负责人也未及时跟踪监督,造成实际开挖水塘面积“缩水”近半。
核查中还发现方某在担任新建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重复领取的方式侵占集体资金55396元用于个人开支。最终,方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社区相关人员因失职失责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针对发现的村(居)财务报账程序不规范、小微工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贵池区纪委监委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扎实整改,建章立制。(通讯员 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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