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短视频平台的高速发展,网络直播不断出现在热点话题榜单,成为新兴的热门行业,也因此引发各种纠纷。近日,一件涉及网络主播违约的合同纠纷案件在主审法官王莉“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下,案件顺利完结。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12日,19岁的李某与A公司签订《演艺事业合作合同》,约定A公司为李某在互联网线上及线下演艺事业提供服务,有效期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1日止。合同签订后,A公司为李某进行培训,但合同履行期限内,李某私自注销直播账号并加入其他传媒公司,A公司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损失共计96000元,并返还合作费用5443.7元。
案件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王莉阅卷后,认为双方矛盾虽然激烈,但并不复杂,达成调解协议的可能性非常大,遂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此时,被告李某主动联系法院并称私自注销直播账号并加入其他传媒公司是因为A公司让其提供合同之外的服务,但李某无证据证实。王莉法官了解到李某未满19岁,刚步入职场,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联系A公司负责人告知其违约金诉求过度,经过多番协商,A公司负责人愿意将违约金及损失降至0.8万元,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另一方面,王莉耐心向李某释法明理,李某也意识到如因此事影响其今后的直播事业得不偿失,于是同意调解,但要求分期支付上述费用。了解到双方意愿后,王莉迅速组织当事人共同到法院“面对面”进行协商,最终A公司同意李某分期履行付款义务,李某当场支付部分案件款,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莉
法官说法
网络直播行业持续火热,层出不穷的百万网红、千万网红更是刺激着年轻人的网红梦。但是,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缺乏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未履行合同义务,进而违约,引发大量纠纷。作为一名主播,要了解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清楚违约的后果,当遇到不合理的违约赔偿,更要积极应诉,维护自己合法权利。